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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哪些 世界简讯

时间:2023-04-04 08:12:23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子女抚养权探视协议公证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子女抚养权探视协议公证吗

子女抚养权探视协议不需要公证。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公证只是为了更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能否拒绝探视

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一般不能拒绝探视。另一方不给抚养费与行使探视权之间不存在关联性,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不是拒绝探视的理由。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拒绝对方探视。

三、不让探视变更抚养权有胜算吗

有以下情况的,以不让探视为由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有胜算: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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