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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时间:2023-04-14 08:36:00 来源:问法网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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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形下有经济补偿金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以及支付职工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三、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离职时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是不用缴个税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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