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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取保候审应该去哪里申请? 天天时讯

时间:2023-04-05 08:09:21 来源:法问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资料图片)

法律咨询:

盗窃罪如果申请取保候审是要办案派出所申请吗?已经收到逮捕通知书,没有收到起诉书,请问案件是不是还在侦察阶段如果申请取保候审是要办案派出所申请吗?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赵红星律师回答:

还在侦察阶段,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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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赵红星律师补充:

第八条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缴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第九条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第十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标签: 取保候审 执行机关 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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