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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讯:交通事故顶包发现后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3-04-06 18:11:10 来源:法问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都是因为驾驶者没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后导致事故发生的,有些肇事者为了逃避事故责任,会找人帮忙顶包,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违法的。那么,交通事故顶包发现后怎么处罚?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的宁小芹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交通事故找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资料图】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宁小芹律师:具有20多年律师执业经验,承办过大量民事、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劳资纠纷等。

二、交通事故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

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宁小芹律师补充:

三、一般交通事故顶包是否属于妨害作证

一般交通事故顶包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罚。但是,如果仅仅是一般交通事故,并非,则顶包人员未达到追究的标准。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只要驾驶员不构成,则顶包人员就不构成,但找人顶包作为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罚款或等处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根据第133条的规定,对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如果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顶包人员构成。

通过上文介绍,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或留在现场,但并不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交通肇事行为人如果找人顶包后,“顶包人”到达现场而肇事人离开现场的,肇事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标签: 交通事故 有期徒刑 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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