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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贷款未还,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世界看热讯

时间:2023-03-19 15:26:00 来源:法问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买房是支付购房款,获得房屋;对于出卖人来说,是建设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是购房,毕竟不是购买普通的商品,因为房屋毕竟是大型物件,涉及到的房款都比较高,因此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不一定能够具备一次性付完全款的条件。那么银行按揭贷款,对于购房人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买房人贷款未还,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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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买房人贷款未还,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

窦欣欣律师解答:

在商品房预售中,如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银行通常会要求开发商提供阶段性的连带担保以降低银行回收贷款的风险。与此同时,如购房人不能按期支付银行的约定还款,则开发商则将承受为其贷款担保的风险。因此,开发商与购房人一般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中约定其承担保证责任后的主张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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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欣欣律师补充:

实务中,在购房人逾期还贷且银行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的通常做法有:

(一)直接扣划开发商保证金;

(二)直接要求开发商清偿购房人尚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如罚息、复利等);

(三)银行通过诉讼方式解除贷款合同,将购房人与开发商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开发商对购房人尚欠银行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发商代购房人向银行清偿相关款项后,可向购房人主张权利,主要方式为以下两种:

(一)向购房人追偿代付款项

该做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购房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种方式的依据应是开发商与购房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此种情况下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标签: 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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